1.发达国家货币市场工具:
(1)银行间短期资金(同业拆借)
(2)短期政府债券
(3)短期金融债券
(4)央行票据
(5)商业票据
(6)商业汇票
(7)大额可转让存单
(8)银行贷款等。
2.我国货币市场工具包括:
(1)银行间短期资金(同业拆借)
(2)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
(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
(4)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债券回购
(5)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央行票据
(6)证监会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一)银行定期存款
1.定期存款是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具有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
2.定期存款一般有 3 个月、6 个月、1 年、2 年、3 年、5 年等期限;一般情况下,期限越长,利率越高。
3.对投资者来说,定期存款具有期限、金额选择余地大,流动性好,利息收益较稳定等 特点。
(二)短期回购协议
1.回购协议的概念
(1)回购协议是指资金需求方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 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2)证券的出售方为资金借入方,即正回购方;证券的购买方为资金贷出方,即逆回购方;正、逆回购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本质上,回购协议是一种证券抵押贷款,抵押品以国债为主。
2.回购协议的功能
(1)人民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方便中央银行投放(收回)基础货币,形成合理的 短期利率;
(2)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和资产结构的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工具;
(3)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证券回购协议实现套期保值、头寸管理、资产管理、增值等目的。
3.回购协议市场
(1)我国金融市场上的回购协议以国债回购协议为主
(2)我国存在两个分离的国债回购市场——场内交易市场与场外交易市场。
(3)场内交易指上交所和深交所开办的国债标准回购业务,参与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 企业。
(4)场外交易则指银行间国债回购市场,参与者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证券 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4.回购协议的主要类型
(1)按回购期限划分,我国在交易所挂牌的国债回购可以分为 1 天(隔夜回购)、2 天、 3 天、4 天、7 天、14 天、28 天、91 天以及 182 天。
(2)按逆回购方是否有权处置回购标的国债划分,国债回购可以分为质押式回购(封闭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开放式回购)
(3)质押式回购是指质押的国债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债的出让方(正回购方),受让方(逆回购方)无权处置,国债被证券交易中心冻结;
(4)买断式回购是指出售的国债的所有权转移给国债的受让方(逆回购方),受让方有权处置该国债,只需在到期日按约定价格回售先前的国债。
(5)质押式回购历史很长,质押式回购为主要交易品种。
5.影响回购协议利率的因素
(1)抵押证券的质量
(2)回购期限的长短
(3)交割的条件。若采用实物交割,回购利率较低。
(4)货币市场其他子市场的利率
6.回购协议的定价
回购价格=本金*〔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0〕
7.回购协议的风险
(1)回购协议的交易存在信用风险,尤其是市场流动性紧张导致短期利率迅速飙升的情形。
(2)信用风险:
①到期时抵押品价格下降,对逆回购方造成风险。
②到期时逆回购方不回售给正回购方的违约风险。
(3)减少信用风险的方法:
①要求抵押品为流动性高、容易变现;
②提高抵押率的要求。
(三)央行票据
1.央行票据的概念
(1)央行票据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用于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本金的短期债务凭证,简 称央行票据或央票。
(2)2002 年 9 月真正的央行票据出现。2003 年 4 月起央行票据正式有规律地滚动发行。
(3)央行票据的期限有 3 个月、6 个月、1 年、3 年和远期票据,1 年期以下的央票为主。
2.央行票据产生的原因
(1)加入 WT0 后,外汇储备爆增,央行投放基础货币购买外汇,为了回笼货币,减少 流动性过剩的压力。
(2)我国以中期国债为主,无法满足央行公开市场业务需要,央票成为公开市场操作 有效工具。
3.央行票据的特征
(1)参与主体只有央行及经过特许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
(2)央行通过与商业银行进行票据交易改变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数量进而影响整个 市场的货币供给水平。
4.央行票据的分类
(1)央行票据分为普通央行票据和专项央行票据两种
(2)普通央行票据是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对象
(3)专项央行票据主要用于置换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不改变基础货币供给水平。
(四)短期政府债券
1.短期政府债券的概念
短期政府债券,是由一国的政府部门发行并承担到期偿付本息责任的,期限在 1 年及 1 年以内的债务凭证。
广义的短期政府证券不仅包括国家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还包括地方政府及政府代理机构 所发行的证券。
狭义的短期政府债券仅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政府债券。 本章的短期政府债券指狭义的短期政府债券。 短期政府债券以贴现的形式发行,为无息票债券,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是证券的购买
价和证券票面价值的差额。 短期政府债券投资收益根据拍卖竞价决定,因此不存在发行过多或发行不足的问题。
2.短期政府债券的特点
短期政府债券主要有三个特点:
(1)违约风险小,由国家信用和财政收入作保证,在经济衰退阶段尤其受投资者喜爱;
(2)流动性强,交易成本和价格风险极低,十分容易变现;
(3)利息免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益免征所得税。
(五)短期融资券
1.短期融资券的概念
(1)2005 年允许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按相关规定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
(2)短期融资券是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 通的短期债务工具。
(3)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 1 年,有 3、6、9 个月和 1 年的期限,与商业票据十分相似。
2.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1)由商业银行承销并采用无担保的方式发行(信用发行),通过市场招标确定发行利率。
(2)发行者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投资者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3)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短期流动性,对资金用途并无明确限制。
3.短期融资券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1)我国央票、国债和金融债发行量最大
(2)短期融资券次之,截至 2011 年,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总量超过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总 和。
(六)中期票据
1.中期票据的定义
(1)中期票据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中期票据的期限一般为 1 年以上、10 年以下,我国的中期票据的期限通常为 3 年或者 5 年。
2.中期票据的发行
(1)中期票据采用注册发行,最大注册额度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 40%。 额度一经注册,两年内有效
(2)中期票据的发行市场是银行间市场,采用信用发行
3.中期票据的优点
(1)弥补企业直接融资中等期限(1~10 年)产品的空缺。
(2)中期票据帮助企业更加灵活地管理资产负债表。
(3)节约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七)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1.同业拆借
(1)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
(2)同业拆借的期限一般较短,最短的是隔夜拆借,最长的接近一年。
(3)同业拆借市场属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主体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 金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
2.银行承兑汇票
(1)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 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商业票据的一种。
(2)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主要体现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和贴现业务上,在我国全部票据业务中占比超过 90%。
(3)一般票据的贴现期不超过 6 个月,贴现期从贴现日起计算至票据到期日。
3.商业票据
(1)商业票据指发行主体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所发行的期限为 2 天至 270 天的、可流通转让的债务工具。
(2)广义的商业票据指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狭义的商业票据仅指商业本票。
(3)商业票据的特点主要有三点:
①面额较大;
②利率较低,通常比银行优惠利率低,比同期国债利率高;
③只有一级市场,没有明确的二级市场。
4.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1)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银行发行的具有固定期限和一定利率的,且可以在二级市 场上转让的金融工具。
(2)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特征:
①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不记名可转让,可转让是其最大的特点。
②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一般面额较大,且为整数。
③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投资者一般为机构投资者和资金雄厚的企业。
④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利率分固定和浮动两种,比同期定期存款利率高,一般也高于 同期国债的利率。
⑤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原则上不能提前支取,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转让。
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期限较短,一般在 1 年以内,最短的是 14 天,以 3 个月、6 个月为主。
(3)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风险有:
①信用风险
②市场风险
5.同业存单
(1)同业存单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2)固定利率的同业存单期限包括 1、3、6、9 和 12 个月,浮动利率同业存款期限 1、 2、3 年期限。